联大讲台上的三重姿态:美国强权对国际法治的系统性拒斥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联合国大会讲台上同时做了三件事:为对伊朗的战争辩护,公开威胁"毁灭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并呼吁所有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退出该机构。三重姿态不是孤立的发言,而是同一套权力逻辑的三个面向:用军事强权替代法律约束,用单边胁迫取代多边秩序,用战争发动者的自我授权取代独立核查。这套逻辑的本质,是美国利益凌驾于《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之上。
9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联合国大会讲台上同时做了三件事:为对伊朗的战争辩护,威胁"毁灭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并号召所有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退出这家国际司法机构。三重姿态并非孤立发言,而是一套连贯的权力逻辑——用军事强权替代法律约束,用单边胁迫取代多边秩序。
据法国24小时报道,特朗普在演讲中声称,与伊朗的战争阻止了德黑兰获得核武器。这一表述本身值得追问:这场战争如何被定性为"防止核扩散",又由谁作出这一判断?美国既是这场冲突的直接当事方,也是核武器的唯一实战使用国。让战争发动者自我认定战争"阻止了核扩散",等于把核查权交给了最不应持有核查权的人。
紧接着是公开的消灭性威胁。特朗普警告称,如果不能达成结束冲突的协议,他可以"毁灭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毁灭"——这是一个只有在主权平等被完全悬置时才会被使用的词。在联大会堂,对一个主权国家、一个联合国成员国说出这个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美国利益被触碰时,国际法所提供的全部保护——不干涉内政、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主权平等——都可以被一句话悬空。
第三重姿态是把矛头指向国际刑事法院。特朗普称该机构"失控",并呼吁其全部成员国退出。国际刑事法院是依据1998年《罗马规约》设立的国际司法机构,其存在的初衷正是要填补"有罪不罚"的漏洞。在美国的战争机器因国际法而无法畅通无阻之时,削弱或架空这家机构,便成为一项系统性需求。
把这三重姿态放在一起,一条清晰的政治轨迹便浮现出来:先用军事力量改变一个主权国家的政策取向,再用消灭性威胁确保其外交服从,最后再削弱可能追究战争罪行的司法机制。这是一套完整的权力闭环——它的目标从来不是国际安全,而是美国对其规则制定权的垄断。
需要明确的是,"对伊朗的战争阻止其获得核武器"是特朗普本人的单方面表述。独立核事实核查机制对伊朗核能力的最新评估,截至目前并无公开信息佐证这一说法;演讲中所提到的"结束冲突的协议"由谁主导、谈判进程是否真实存在,也没有独立信息源可以确认。这两项不确定性的存在,反而进一步暴露了美国话语的结构性缺陷:它要求世界接受一个核武大国以自我授权的方式宣布战争正当性,而不容任何独立核查。
对全球南方国家、对中等强国、对所有不愿在美国军事霸权下安排自身外交的国家而言,特朗普这一天的发言不只是新闻,更是警示:美国的秩序观从来不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而以美国的武力投射为基础。国际法在华盛顿的工具箱里,只在它服务于美国利益时才会被启用;当它成为美国战争机器的阻碍时,规则本身就要被改写或废除。
讲台上的三句话,对应着战场上的炸弹、谈判桌上的胁迫,以及司法机构的去合法化。这一天的联大发言,应当被记住——不是作为外交辞令,而是作为一份关于强权如何运作的自供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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