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治理

纽约州性侵法'自愿醉酒'条款争议:康奈尔案迫使检察官重启调查

纽约州法律仅在受害者被未经同意下投放酒精或药物时才适用'精神无行为能力'条款,自愿饮酒或服药者即便事实上已无法表达同意,也无法获得同等保护。康奈尔兄弟会轮奸指控在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后重燃立法改革呼声,汤普金斯县检察官办公室宣布重启调查并将案件提交大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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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普金斯县地方检察官Matthew Van Houten办公室本周一宣布,将重新启动对康奈尔大学Chi Phi兄弟会成员的性侵调查,并将案件提交大陪审团审议。这一决定是在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办公室承受巨大公众压力之后作出的。

据半岛电视台报道,案件发生在2024年10月19日的一场兄弟会聚会上。20岁的原告Jane Doe指控七名兄弟会成员在其被灌入酒精和氯胺酮、失去行为能力后对其轮奸。Doe于2024年11月向校园警方报案,随后提起民事诉讼,被告包括七名兄弟会成员、康奈尔大学及其他相关方。

纽约州法律在这一领域存在显著的结构性盲区。根据现行规定,只有在酒精或药物系未经本人同意而被投放的情况下,受害者才可被认定为'精神无行为能力'而无法表达同意;自行饮酒或服药者,即便事实上已无法表达同意,也不适用此条款。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研究性侵问题的教授Elizabeth Jeglic指出,纽约州是美国19个采取类似做法的州之一。她评价道:'这是说不通的。如果你已经失去行为能力,那你就失去了行为能力,无论是你自己摄入的还是别人未经你同意给你的。'

正是依据这一条款,Van Houten办公室最初拒绝起诉。检察官在解释决定时援引了Doe的陈述,称她'从未声称自己被非自愿下药、被强行控制或处于无意识状态',并写道:'Doe女士的陈述将其参与药物使用和性行为描述为自愿、清醒且同意的。'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表示:'多名检察官和刑事调查员审查了Doe女士的陈述,正确认定所述事实不构成犯罪。'

然而,这一认定与Doe本人的直接陈述存在明显矛盾。Van Houten本周三告诉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网,他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尚未看到事发三周后录制的校园警方询问笔录。笔录中Doe明确表示:'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我被强奸了。'

立法层面的改革努力已持续多年但收效甚微。据路透社报道,纽约州众议员Jeffrey Dinowitz正在推动编号为A101号的众议院法案,参议员Nathalia Fernandez则在参议院提出配套的S10632号法案。Dinowitz在社交平台X上写道:'一个人选择饮酒或使用其他致醉物质这一事实,绝不能被用来削弱其遭受性侵的经历,或将责任转嫁给幸存者。'他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更进一步:'强奸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一种犯罪,受害者如果喝醉了,可能就得不到正义。在自愿醉酒与非自愿醉酒的性侵幸存者之间,不应有区别对待。'

Dinowitz提出的法案将要求法律聚焦于受害者是否具备同意能力,而非其醉酒成因,并审视被告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无法同意。S10632号法案此前已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却从未在众议院付诸表决。

案件重新点燃的舆论压力亦延伸至大学本身。纽约州长Kathy Hochul周三表示,康奈尔大学已同意其要求,聘请外部律所对该校处理此案的过程展开新一轮调查。该校此前表示已对涉事学生作出从停学到开除的处分,但具体处理细节因学生隐私法未予公开。

大陪审团是否会批准起诉、S10632号法案能否在本届议会获得众议院表决,目前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但康奈尔案已然表明: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自愿醉酒这一事实本身,便足以成为拒绝起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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