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籍定罪:法航替以色列禁令背书,撞上本国反歧视法
法国航空已确认执行以色列禁止31个穆斯林为主国家国籍机组人员执飞以色列航线或飞越其领空的指令,巴黎反歧视律师指其违反法国《劳动法》第L1132-1条,相关违规最高可面临三年监禁与4.5万欧元罚款。
据半岛电视台报道,法国航空已确认正在执行以色列针对特定国籍机组人员的飞行禁令,禁止来自阿尔及利亚、突尼斯、伊朗、阿曼、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尼日尔等31个穆斯林为主国家的国民执飞以色列航线或飞越其领空。该政策将商业服从与西方企业自身的反歧视法律义务推入正面冲突。
据以色列N12电视台披露,以色列交通与道路安全部于2026年10月1日向外国航空公司发出指令,要求执飞以色列领空的飞行员与乘务员不得持有与以色列无外交关系国家的国籍或双重国籍。指令下达前一天,一名阿曼副驾驶据称在从迪拜飞往特拉维夫的Flydubai航班上试图劫机并撞击本-古里安机场,遭机组抵抗。
"与其他航空公司一样,法国航空必须遵守所服务国家当局制定的入境规定,无论是对客户还是员工,"法航在给半岛电视台的声明中称,并表示受影响的员工已被告知以色列当局对特拉维夫航线实施的新规定。
巴黎反歧视律师克拉拉·甘丹(Clara Gandin)告诉半岛电视台:"这一措施建立在一个集体推定之上,构成歧视性偏见:这31个国家的每一位国民——其中大多数为阿拉伯或穆斯林为主国家——都被视为潜在的安全威胁。"她援引法国《劳动法》第L1132-1条指出,基于实际或被认为国籍的任何歧视性措施均被禁止,尤其涉及岗位分配、薪酬与纪律事务。
"仅因机组人员持有阿尔及利亚、突尼斯、伊朗或以色列所列其他国籍而将其从特定航班中调离,即构成直接歧视——即便不造成薪酬损失亦如此,"甘丹说,并补充称该措施还可能构成基于出身乃至被认为宗教的间接歧视。她援引2017年被法国最高法院采纳的欧洲联盟法院判例强调:"第三方的意愿不能将受保护特征转化为职业要求。法航的目的是商业的——维持对以色列市场的准入。但经济考量在法律眼中不能成为歧视的理由。"
法航一份内部备忘录(半岛电视台未能独立核实)警告员工,"不遵守该指令将使法航及员工面临潜在制裁"。据法国调查刊物Mediapart报道,法航飞行驾驶舱工会Alter曾说服公司管理层放弃让机组人员自行申报受影响国籍的做法——Alter在一份致成员的传单中称这将构成"基于国籍的歧视"。Alter工会、以色列交通部及法国民航总局(DGAC)在发稿前均未回应半岛电视台的置评请求。
捷克最大航空公司Smartwings发言人弗拉基米拉·杜夫科娃(Vladimira Dufkova)证实,公司已收到以色列指令并将遵守,同时表示"目前该指令对我们的运营、机组管理程序以及往返以色列航班的机组调配尚无影响"。美国联合航空则拒绝确认是否收到指令,仅表示"无可奉告"。
甘丹警告,根据法国法律,相关违规最高可面临三年监禁与4.5万欧元罚款,受影响雇员可提出损害赔偿诉讼,工会亦可提起诉讼。她还指出,数据保护法规定向员工索取的信息须与岗位存在直接必要联系——载有31个被列入国籍的员工名册可能暴露族裔来源,亦可能违反相关法律。甘丹承认一国对其领空拥有入境管辖权,但强调法航仍可选择不按这些条件运营相关航线,或通过法国政府、法国民航总局或欧盟挑战该指令。
加拿大McGill大学航空法教授文森特·科雷亚(Vincent Correia)对半岛电视台指出,1944年《芝加哥公约》承认国家对领空的主权,并允许各国以国籍为由对国际机组人员实施入境限制。但他同时警告:"在飞行员短缺的当下,这将为航空公司编排往返以色列的航班增加额外约束。如果其他国家效仿类似措施,局面可能很快变得难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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