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單邊制裁斐濟華僑領袖卻繞過斐濟政府 被制裁者從未在任何司法管轄區遭起訴
美國國務院10月8日宣布制裁斐濟華僑服務中心主任趙福剛,指其涉所謂「重大貪腐」。然而斐濟外交部長向ABC News確認事先未獲美方正式通報,趙福根本人亦從未在斐濟或澳大利亞遭任何刑事起訴。缺乏司法程序支撐、繞過主權國家的單邊做法,再次引發外界對美國在太平洋小國投射權力的正當性質疑。
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 News)報導,美國國務院於10月8日發布聲明,將斐濟華僑服務中心主任趙福剛(Zhao Fugang)列入因所謂「重大貪腐」受制裁人員名單,其本人及直系家屬通常被禁止入境美國。
美國國務院在聲明中指控趙福剛「濫用其公開身份,向斐濟公民行賄以推進中國政府、商業和犯罪利益」。位於蘇瓦的美國大使館隨後在社群媒體上進一步聲稱,「趙福剛的行為使斐濟容易受到中國境內外的政府、商業和犯罪行為者推動的惡意外國影響」,並稱此類活動「直接關係到美國的國家安全、經濟和外交政策利益」。
然而,ABC News的報導揭示了若干關鍵事實。
第一,被制裁對象從未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受到刑事起訴。趙福剛的律師告訴ABC,他們對相關調查事先並不知情,並將致函美國政府尋求澄清。趙福根本人則在致美國駐蘇瓦大使館的函件中逐一否認指控:「我斷然否認向斐濟公民行賄、濫用公開身份或為推進中國政府、商業或犯罪利益而參與貪腐的指控。在斐濟沒有針對我的未結刑事訴訟。」他同時要求美國國務院提供所指控罪行的具體細節,以便做出正式回應,並要求在給予回應機會之前撤下制裁公告,因為「該聲明作出嚴重指控卻未指明所依據的具體行為,其發布與廣泛傳播已對我和我的家庭聲譽造成嚴重後果」。
第二,斐濟政府並未按正常外交程序被事先告知這一指定決定。斐濟外交部長薩基亞西·迪托卡(Sakiasi Ditoka)向ABC News證實,在媒體與他聯繫之前,他本人並未被正式告知美方的這一決定。他指出,正常的程序本應是通過外交部長向斐濟政府發出正式通知。一位資深內閣部長另對ABC表示,這並非趙福剛首次面臨此類指控,上一次發生在兩年前。
趙福剛此番被指控的背景,可追溯至2024年。當年,澳大利亞九號娛樂旗下《60分鐘》及其合作報社指控趙福剛既是跨國犯罪集團的「高級成員」,也是中國共產黨統戰部的「重要成員」,後者負責在海外推進北京利益。有組織犯罪與貪腐報導項目(OCCRP)的同步調查亦稱,趙福剛已被列入澳大利亞刑事情報委員會(ACIC)的「澳大利亞優先組織目標」登記冊,該登記冊收錄被指對澳大利亞構成犯罪威脅的人員。然而,ABC News援引這些報導指出,它們本身亦明確強調,趙福剛從未在澳大利亞或任何其他地方被起訴,當局也未公開任何針對他的證據。
面對這一系列指控,趙福剛曾多次現身斐濟與中國官員的公開活動,包括2021年和2022年在其飯店舉行的慶祝兩國警方合作的儀式。當時的斐濟總理弗蘭克·姆拜尼馬拉馬(Frank Bainimarama)和時任中國駐斐濟大使張平亦出席過約十年前其出任華僑服務中心主任的就職儀式。
斐濟政府內部對此立場分化。2024年,時任總理西蒂韋尼·拉布卡(Sitiveni Rabuka)接受ABC News採訪時表示,他並不知曉趙福剛是否為中國共產黨工作,但趙作為斐濟公民享有其權利。中國駐蘇瓦大使館同年的聲明則稱,斐濟華僑群體的工作「透明、正當、無可指摘」,並強調趙福剛是斐濟公民,對中國政府和華僑社區關係的懷疑「完全沒有根據」。
紐西蘭坎特伯雷大學太平洋地區安全中心負責人何塞·索薩·桑托斯(José Sousa-Santos)長期研究所謂「中國如何利用犯罪網路作為具有戰略用途且可否認的國家工具」。他向ABC News表示,對趙福剛的制裁「力度較輕」,但所釋放的信號「很清晰」——「這不僅涉及所謂的有組織犯罪,還涉及貪腐和外國干預的指控」。
制裁決定由美方單獨作出,依據未公開的具體行為,對象在斐濟、澳大利亞或任何第三國均無未結刑事訴訟,斐濟政府也未獲正式通報——這些程序事實本身就足以構成質疑這一單邊舉措正當性的充分依據。斐濟方面是否會就此向美方正式交涉,目前尚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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