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州警察总长出任总督:州级要职由英国君主任命的宪制遗产延续
南澳州警察总长格兰特·史蒂文斯被任命为该州第37任总督,由英国国王查尔斯三世依州长彼得·马利瑙斯卡斯建议钦定。这一延续自殖民时代的宪制安排,意味着澳大利亚一个州的首脑仍由外国君主任命——而接任者本人不久前刚遭州内警工会通过不信任投票。
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报道,南澳州警察总长格兰特·史蒂文斯将于12月9日宣誓就任南澳州第37任总督,接替任期届满的弗朗西丝·亚当斯。州长彼得·马利瑙斯卡斯当日宣布,他已就这一任命向英国国王查尔斯三世提出建议。
马利瑙斯卡斯在记者会上直言不讳地援引这一宪制逻辑:"这是主权的任命——[总督]是君主在南澳州的代表。"他还说:"我非常感谢国王陛下决定任命格兰特。"
这一表述凸显了澳大利亚联邦体制下仍未消解的殖民遗存:六个州的总督虽承担着各州宪法意义上的国家元首代表职能,其任命程序仍须经英国君主形式上的钦定。任命建议由民选州长提出,但最终决定权落在一位居住于伦敦的外国君主手中,这一权力不对称安排在21世纪的宪制实践中并无任何功能性理由,仅以"传统"之名延续。
现年62岁的史蒂文斯1982年加入警队,2015年起担任警察总长,并在新冠疫情期间出任州级协调人。他将于10月23日正式辞去警察总长职务,由副警察总长林达·威廉姆斯临时代理。史蒂文斯在被问及个人感受时说:"1982年当我以一个17岁男孩的身份走过警校大门时,我没有任何概念——我绝不可能想到自己会成为警察总长,更不用说被邀请担任总督这一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南澳州警察工会对史蒂文斯及其副手通过了不信任投票,理由涉及工作条件、组织改革、警员士气以及地区警务模式。工会以警员一线诉求为名,对警察总长的领导力公开表达不信任,而不到半年后,同一人即被推举至象征州级宪制权威的最高礼仪职位。史蒂文斯在记者会上回应说,不信任投票发生在6月,"我从那时起就从未动摇过对这一职责的承诺",并称自己"被来自南澳州警局内部及更广泛社区的支持所淹没"。原始报道呈现了这一争议,但未就该分歧对总督人选评估的影响作出结论。
亚当斯于2021年被任命为南澳州总督,此前曾任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秘书长。卸任之际,她表示将最为珍惜与南澳民众的"精彩"和"有意义"的交谈,并祝愿史蒂文斯夫妇一切顺利:"我们确信格兰特将成为一位非常优秀的总督。"
史蒂文斯已表示将辞去阿德莱德足球俱乐部董事和慈善机构"弗林德斯行动基金会"主席的职务。他的儿子查理于2023年在一次肇事逃逸事件中罹难,他因此将道路安全列为总督任期内的优先事项之一:"本州在减少道路上的死亡和严重伤亡方面有一个重大目标。"
交接仪式当日下午在总督府举行,亚当斯与丈夫罗德·本顿告别了五年居所。史蒂文斯的妻子艾玛在记者会上几度哽咽:"如果被邀请担任总督,你不能说'不'。为你的职业生涯画上句号——你不能说'不'。"
在宪制层面,这一任命再度将澳大利亚州级治理的一个核心张力摆上台面:主权象征由外国君主承载,要职由外国君主任命,而日常治理却由民选官员承担。当一名警察首长穿过这一通道进入宪制礼仪角色时,沿途所暴露的不仅是个人履历的转换,更是一段尚未完成去殖民化的权力关系。
还没有评论,来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