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雾霾再袭东南亚:灭火者殉职火场,新加坡祭出跨境法律追责工具
印尼东爪哇林火致四名灭火人员死亡,新加坡同日宣布将依据《跨境烟霾污染法》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城市国家的法律权限与承灾地区的人员代价之间,呈现东南亚跨境环境治理长期的结构性裂缝。
东南亚跨境烟霾危机再次拉响警报。据《印度教徒报》10月16日报道,印尼东爪哇布罗莫滕格尔塞梅鲁国家公园周四发生林火,四名灭火人员在灭火行动中丧生,另有两人严重烧伤,正在接受进一步治疗。这场延续数月的林火正将浓烟推向整个区域,新加坡当日再次登上IQAir全球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吉隆坡紧随其后位列第二,雅加达第六。
人员代价与法律表态几乎在同一时刻出现。印尼灭火人员在国家公园殉职的同日,新加坡总理黄循财宣布将依据2014年制定的《跨境烟霾污染法》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新加坡《跨境烟霾污染法》采取行动,并寻求与其他国家联合行动,"黄循财说,但未透露具体细节。他同时承认能力的边界:"我们无法控制天气和风向,也无法直接控制境外发生的事情。但我们将竭尽所能保护新加坡人,同时与邻国合作,从根源上解决烟霾问题。"
这一反差勾勒出东南亚环境治理中长期存在的不对称格局。新加坡本身没有种植园,也没有森林,但报道指出,部分在印尼持有特许经营权的公司"据报"在新加坡注册——烟霾的源头与法律工具所在的城市国家之间,隔着海洋与司法主权。印尼森林部门表示,六"优先省份"共检测到615处火点,新加坡空气质量在格林尼治时间16日4时左右触及IQAir指数251。按IQAir分级,151至200为"不健康",201至300为"非常不健康",超过300为"危险"。
法律追责的前景并不明朗。报道援引法律专家的话指出,追究与烟霾相关的企业面临挑战,调查依赖外国当局的合作;火点地图的共享、重叠的土地权属进一步增加认定难度。新加坡于2014年立法,源于此前一年的严重污染事件——而2015年烟霾危机后启动的对四家印尼公司的调查至今未结,当时曾使新印两国关系趋于紧张。海牙国际法院被视为另一条司法路径,但其前提是印尼同意接受管辖。
印尼森林部门在声明中将这次人员伤亡定性为"提醒我们森林和陆地灭火是一项高风险作业",并强调人员安全仍是首要关切。然而,火点迅速蔓延的态势表明,单靠灭火人员的生命投入,并不能替代制度性的源头管控。新加坡手握可以跨境适用的法律文本,灭火人员却只能在火场清点代价——这道裂缝贯穿过去十余年的烟霾循环,至今未见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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