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治理

加州上诉法院恢复寄养儿童保护失职诉讼审理:裁量豁免不能一概覆盖日常安全责任

据《印度时报》世界版报道,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第一上诉区第四分庭于2026年10月26日撤销原审依诉状判决,允许K.S.针对阿拉米达县的疏忽诉讼继续审理。法院认为,诉状除涉及政策裁量外,还提出背景审查、日常监管和合理保护措施等操作性失职指控,不能在现阶段一概适用政府豁免。该裁决未认定县方承担责任;相关指控、归责与赔偿仍有待后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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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度时报》世界版报道,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第一上诉区第四分庭于2026年10月26日撤销原审对K.S.疏忽诉讼作出的依诉状判决,使针对阿拉米达县的案件得以继续审理。这一程序性决定没有认定县方失职或承担责任;法院处理的核心是,诉状所指控的行为是否全部属于受政府豁免保护的政策裁量。

K.S.在2022年提起诉讼。他在起诉状中称,自己在2006年至2007年、约12至13岁时,在县方安排的集体寄养机构中遭一名成年男性工作人员性侵。他向作为县方代理人的机构主管报告后,没有得到调查或保护。诉状还称,他随后遭到撤销部分优待、调整或增加用药以及被关进“安静室”等惩罚,而被指称的施害者仍可接触他。

这些是K.S.的诉讼主张,尚未经证据审理证实。法院审查原审能否以政府豁免为由驳回起诉时,须在限定范围内把诉状所述内容视为真实;这一程序规则不等于相关指控已经获得证据证实。阿拉米达县依据《加州政府法》第820.2条提出抗辩,称社工决定是否调查虐待报告、采取何种保护措施属于受豁免保护的裁量行为;原审接受这一主张并作出依诉状判决,实质上终结了案件。

上诉法院承认,是否调查虐待报告以及采取何种保护措施,有时确实需要权衡风险和政策因素;但监督寄养儿童并非全部属于政策选择。K.S.在诉状中进一步指控,县方及有关机构未充分监督集体寄养机构和承包机构,未确保个案工作人员得到适当培训,未安排足够的探访和检查,未妥善评估安置安全,也未落实防止性侵的儿童安全标准。法院据此区分了政策裁量与 ministerial 或操作性职责:诉状所列的背景审查、日常监管、识别虐待迹象和合理保护措施,更接近操作性职责;在现阶段,不能认定这些行为全都属于有意识地权衡政策因素后作出的决定。

法院也没有接受“报告后实施惩罚必然证明官员认真考虑过指控并有意决定不干预”的推断。诉状没有说明主管人员当时考虑了哪些因素;相关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明,不能由原告的指控直接推定官员作出了受豁免保护的政策决定。

这场诉讼触及裁量豁免的边界:社工就调查和风险处置作出的政策决定可以获得豁免,但政府的日常监管和儿童保护义务不能仅以“裁量”二字全部遮蔽。寄养儿童面对的是掌握调查、背景审查、探访和安置评估资源的公共体系;如果“不调查”“未审查”“未探访”等操作性失职都在证据审理前被归入政策裁量,豁免就可能成为机构回避基本安全问责的挡板。上诉法院没有宣布阿拉米达县失职,而是把真正的政策决定与操作性职责区分开来,要求案件继续审理。

恢复审理并不等于K.S.在实体请求上已经胜诉。后续审理仍须查清主管人员收到报告后考虑了哪些因素、是否启动调查,以及县方是否落实背景审查、探访和风险处置;具体人员是否失职、相关行为能否归责于县方以及赔偿范围,均尚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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