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州兒童監護體系遭指控:18歲離管青年被「變相拋下懸崖」
南澳州兒童保護部被指在曾被國家監護的青年年滿18歲、脫離監護體系時,幾乎未向他們提供足以獨立生活的過渡支持,將本應由公共機構承擔的養育責任變相轉嫁給這些弱勢青年。代理兒童監護官將離管體驗比作「從懸崖邊緣墜落」,DCP執行長僅以概括性聲明回應,未披露具體投入規模或成效評估。
南澳大利亞州兒童保護部被指控在曾被國家監護的弱勢青年年滿18歲、脫離監護體系時,幾乎未向他們提供足以獨立生活的過渡支持,將本應由公共機構承擔的養育責任變相轉嫁給這些剛成年的青年本人。
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報導,現年19歲的Joshua Prosso在南澳州兒童保護部(Department for Child Protection, DCP)的住宿式照管機構中生活了近八年,童年期間與親屬被強制分離,長期被安置在多個集體照護機構中,與其他同樣承受創傷的青少年同住。「在意義上,待在那個部門裡就像心理折磨,因為我感覺自己被鎖在房間裡好幾年,不停地捶打著門,對著門喊叫,」他對ABC表示。
Prosso現已獲得租金補貼住房,但坦言自己並不具備同齡人通常掌握的生活技能——駕駛課程次數不足,所接受的學校教育也極為有限,「每周去兩次,每次幾小時」。他目前將業餘時間投入到家譜研究中,尋找自己從未謀面的親屬,並將這段經歷轉化為對其他離管青年的倡導工作。
南澳州兒童與青少年監護官辦公室(Guardian for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近期聯合一組有相關經歷的青年開展調查,共提出七項改革建議,核心訴求包括更明確的住房保障、清晰的成年過渡框架、維持與照護者之間可信的穩定關係,以及將支援服務延長至至少21歲。
代理兒童監護官Sue Macdonald對ABC直言,受訪青年描述自己在年滿18歲離開國家監護時的感受如同「從懸崖邊緣墜落」,充滿「無助與絕望」。她指出:「當你承擔起為人父母的角色時,你不能挑挑揀揀,只做你想做的那部分。」
Macdonald進一步對比指出,普通家庭中的青年因買不起房而延長與父母同住的時間、獲得更多支持,但這一模式從未複製到曾被監護的青年身上。「他們仍然被期待在18歲時就靠自己的力量獨立,而所能得到的支持極為有限,」她說。她補充稱,對過渡支持體系的投入將轉化為整個社區的收益——減少急診就診、減少與司法系統的接觸、更多以就業和教育為目標的積極行動。
然而,面對來自親歷者和監察機構的雙重指控,DCP執行長Jackie Bray僅以一紙聲明回應,稱政府已在「自主生活支援服務」等過渡與離管後項目上投入資金,覆蓋住房、教育、培訓、就業、健康與殘障服務等領域。該聲明未說明任何具體投入規模、覆蓋人數或成效評估,難以與親歷者和監察機構所描述的「懸崖式墜落」形成對照。Prosso則對ABC表示,變革「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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