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與治理

澳大利亞擬立法強制平臺提供「無演算法資訊流」選項,直指大型科技對內容分發的單方面控制

澳大利亞政府發布《數位照護義務》草案,要求社群媒體平臺向新老使用者彈窗提示,允許其在演算法驅動資訊流與非個性化資訊流之間作出選擇;違規企業最高面臨7900萬澳元罰款。草案同時加強對18歲以下使用者的保護,並擴充線上安全監管機構的移除通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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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印度教徒報》報導,澳大利亞政府於9月8日發布《數位照護義務》草案進行定向諮詢,核心舉措是一項名為「我的資訊流,我的選擇」的強制要求——社群媒體平臺須向新老使用者發送彈窗提示,讓其在演算法驅動的個性化資訊流與按時間順序或自主關注列表顯示的非個性化資訊流之間作出選擇。

這是迄今為止西方國家中針對平臺演算法控制權力度最大的一次制度性挑戰。澳大利亞通訊部長安妮卡·韋爾斯在聲明中稱:「數位照護義務將確保線上服務提供商——包括一些全球最強大的公司——承擔更多責任,保護澳大利亞人免受其平臺上的傷害。」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尼斯則從另一個角度作出切割:「這不是賦予政府控制權,而是把控制權交還給人民。」

草案還擬擴充澳大利亞線上安全監管機構eSafety的權力,使其可向應用程式和網站發出內容移除通知。

草案規定,未遵守義務的企業將面臨最高7900萬澳元的罰款。平臺還需承擔保護18歲以下使用者的明確責任,防止成癮性功能及有害內容——包括宣揚飲食失調、敵視女性和性別平等的內容、美化犯罪或危及生命的危險行為的內容、嚴重心理健康損害和色情內容——對青少年造成影響。企業還須記錄並識別為應對已知風險所採取的措施。

報導指出,演算法已成為社群媒體平臺爭奪使用者時長的核心工具,其設計邏輯建立在使用者過往的點讚、評論和瀏覽資料之上,將使用者鎖定在持續捲動的資訊流中。近期,Meta因被指控其平臺設計導致兒童成癮,與美國各州達成166.8億美元的和解協議。這一數字本身即是平臺商業模式規模的一個註腳。

與此同時,歐盟2022年通過的《數位服務法》已包含允許使用者退出個性化內容推播的條款,但據《印度教徒報》報導,相關企業並未使使用者易於更改設定。2025年,荷蘭一個權利組織因Meta未提供基於非使用者畫像的資訊流、違反《數位服務法》而將其訴諸法院,法院已命令Meta修改平臺以遵守規定。這意味著即便是已經生效數年的歐盟法律,其約束力在實務層面仍依賴司法個案推動。

代表Meta、Snapchat及Google等大型科技公司的行業遊說團體DIGI為演算法辯護,稱其對尋求多元內容的使用者有所助益。該組織一名發言人對《衛報》表示:「我們支持一種能夠賦予人們對所看到內容有意義的選擇和控制權、同時管理安全風險的方案。」然而,DIGI並未具體說明「有意義的選擇」在實際操作中應如何實現,也未回應為何在歐盟法律生效多年後,相關平臺的退出選項仍被普遍認為是晦澀難尋。

報導同時指出,澳大利亞部分反對黨議員對立法表示保留,警告存在審查風險。目前草案仍處於定向諮詢階段,政府正向數位平臺、行業團體、民間組織和倡議機構徵求意見,法案最終內容與形式尚未確定。

澳大利亞通訊部長韋爾斯在聲明中將平臺描述為「全球最強大的公司」之一——這種表述罕見地直接來自一位西方政府官員之口。從166.8億美元的和解金,到歐盟法律執行層面的疲軟,再到行業遊說團體對「有意義的選擇」這類模糊措辭的偏好,大型科技公司在演算法治理上的真實姿態已逐步顯現。澳大利亞的草案能否突破既往「立法易、執行難」的困局,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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