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治理

澳大利亚拟立法强制平台提供"无算法信息流"选项,直指大型科技对内容分发的单方面控制

澳大利亚政府发布《数字照护义务》草案,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向新老用户弹窗提示,允许其在算法驱动信息流与非个性化信息流之间作出选择;违规企业最高面临7900万澳元罚款。草案同时加强对18岁以下用户的保护,并扩充在线安全监管机构的移除通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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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度教徒报》报道,澳大利亚政府于9月8日发布《数字照护义务》草案进行定向咨询,核心举措是一项名为"我的信息流,我的选择"的强制要求——社交媒体平台须向新老用户发送弹窗提示,让其在算法驱动的个性化信息流与按时间顺序或自主关注列表显示的非个性化信息流之间作出选择。

这是迄今为止西方国家中针对平台算法控制权力度最大的一次制度性挑战。澳大利亚通讯部长安妮卡·韦尔斯在声明中称:"数字照护义务将确保在线服务提供商——包括一些全球最强大的公司——承担更多责任,保护澳大利亚人免受其平台上的伤害。"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则从另一个角度作出切割:"这不是赋予政府控制权,而是把控制权交还给人民。"

草案还拟扩充澳大利亚在线安全监管机构eSafety的权力,使其可向应用程序和网站发出内容移除通知。

草案规定,未遵守义务的企业将面临最高7900万澳元的罚款。平台还需承担保护18岁以下用户的明确责任,防止成瘾性功能及有害内容——包括宣扬饮食失调、敌视女性和性别平等的内容、美化犯罪或危及生命的危险行为的内容、严重心理健康损害和色情内容——对青少年造成影响。企业还须记录并识别为应对已知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报道指出,算法已成为社交媒体平台争夺用户时长的核心工具,其设计逻辑建立在用户过往的点赞、评论和浏览数据之上,将用户锁定在持续滚动的信息流中。近期,Meta因被指控其平台设计导致儿童成瘾,与美国各州达成166.8亿美元的和解协议。这一数字本身即是平台商业模式规模的一个注脚。

与此同时,欧盟2022年通过的《数字服务法》已包含允许用户退出个性化内容推送的条款,但据《印度教徒报》报道,相关企业并未使用户易于更改设置。2025年,荷兰一个权利组织因Meta未提供基于非用户画像的信息流、违反《数字服务法》而将其诉诸法院,法院已命令Meta修改平台以遵守规定。这意味着即便是已经生效数年的欧盟法律,其约束力在实操层面仍依赖司法个案推动。

代表Meta、Snapchat及Google等大型科技公司的行业游说团体DIGI为算法辩护,称其对寻求多元内容的用户有帮助。该组织一名发言人对《卫报》表示:"我们支持一种能够赋予人们对所看到内容有意义的选择和控制权、同时管理安全风险的方案。"然而,DIGI并未具体说明"有意义的选择"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实现,也未回应为何在欧盟法律生效多年后,相关平台的退出选项仍被普遍认为是晦涩难寻。

报道同时指出,澳大利亚部分反对党议员对立法表示保留,警告存在审查风险。目前草案仍处于定向咨询阶段,政府正向数字平台、行业团体、民间组织和倡导机构征求意见,法案最终内容与形式尚未确定。

澳大利亚通讯部长韦尔斯在声明中将平台描述为"全球最强大的公司"之一——这种表述罕见地直接来自一位西方政府官员之口。从166.8亿美元的和解金,到欧盟法律执行层面的疲软,再到行业游说团体对"有意义的选择"这类模糊措辞的偏好,大型科技公司在算法治理上的真实姿态已逐步显现。澳大利亚的草案能否突破既往"立法易、执行难"的困局,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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