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治理

澳大利亚跨党派提案拟设平台申诉专员,大型科技问责路径生分歧

据ABC News Australia报道,澳大利亚独立议员索菲·斯卡姆斯拟提交修正案,绿党支持在现有电信行业监察机构内设立由行业出资、面向用户免费的在线服务监察专员,为账户锁定、伤害内容处理等纠纷提供外部申诉渠道。工党政府则主张先让数字注意义务草案授权电子安全专员制定可执行标准,联盟党反对该法案。修正案尚未表决,法案能否通过参议院仍待确认,最终机制也有待参议院表决和最终法案文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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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ABC News Australia报道,澳大利亚独立议员索菲·斯卡姆斯将向议会提交修正案,把设立在线服务监察专员纳入工党政府的数字注意义务法案。修正案获绿党支持,拟在现有电信行业监察机构内建立由行业出资、面向用户免费运作的外部申诉渠道,处理社交媒体账户被锁、伤害内容投诉等争议。修正案尚未表决,法案能否获得参议院支持仍待确认,最终机制取决于表决结果和最终文本。

提案瞄准的是平台内部申诉之外的救济缺口。电信行业监察机构(TIO)负责人辛迪娅·格伯特称,已有数以千计的个人和小型企业就大型科技平台纠纷向该机构求助,但她无法提供所需的申诉服务。斯卡姆斯称,许多澳大利亚人向平台申诉时,只会得到自动回复、没完没了的在线表格,或得不到有实质意义的回应;平台不作为时,人们没有独立机构可以求助。

工党政府主张先让平台责任变得可执行。政府认为,其数字注意义务草案已经要求大型科技平台为澳大利亚用户提供有效的内部投诉和纠纷解决路径,下一步应先授权电子安全专员制定可执行标准,而不是立即建立外部强制申诉机制。通信部长阿妮卡·韦尔斯说,现行行为准则“完全自愿、完全不可执行”,因此应先把标准变得可执行,再推进外部执行。

绿党通信事务发言人莎拉·汉森-扬支持设立监察专员,并主张处以更严厉的罚款以及赋予用户针对大型科技企业提起私人诉讼的权利。她认为,外部投诉渠道应不受大型科技平台审核人员主观判断支配,并称这会把用户安全、问责和基本的体面置于企业利润之前。

跨党派修正案把资金来源和监管可信度置于同一项制度设计之中。监察专员由行业出资,用户无需为申诉付费;但资金是否足以支持独立运作、专员的治理权和决定权归属以及裁决是否具有约束力,仍取决于最终法案文本。这些安排关系到外部申诉机制能否真正制衡大型科技企业,而不只是增加一个转交投诉的窗口。

工党在众议院拥有通过法案所需多数,但在参议院仍需要绿党支持。联盟党党团已决定反对数字注意义务法案。影子通信部长莎拉·亨德森称,法案对“伤害”的定义“危险地宽泛”,并将这种安排称为“信息控制”。她说,部长和电子安全专员拥有过大裁量,政府也可能借此传播宣传。

工党法案拟要求Facebook、TikTok和Instagram等平台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儿童遭遇欺凌、厌女以及鼓励摄食障碍的内容,并限制成年人接触暴力威胁、跟踪和非自愿传播私密影像等严重伤害。随着修正案进入参议院,各方将继续争论用户能否获得不依赖平台自身裁量的外部救济。参议院表决及最终法案文本将决定,TIO目前面对的数以千计的求助所反映出的救济缺口,是否会转化为制度化的外部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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