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止赎通知误标本金,未签借据房产权益人仍受保护
据《印度时报》世界版报道,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在U.S. Bank Trust, N.A. v. Bowden案中维持了对Bowden有利的简易判决。贷款人把止赎通知中的本金错误标为“Payments”,未严格符合缅因州法律要求。法院认定,未签署借款票据但房产权益受抵押约束的人仍享有法定通知保护;该裁定阻断贷款人依据该通知推进止赎,但未豁免尚未偿还的抵押贷款。
据《印度时报》世界版报道,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在U.S. Bank Trust, N.A. v. Bowden案中维持了对缅因州女性Bowden有利的简易判决。案件所争的核心是,在贷款已经逾期并到期后,贷款人能否依据未严格符合州法要求的止赎通知推进执行,以及未签借据但房产权益受抵押约束的人是否仍受通知规则保护。
报道梳理的案情显示,争端始于2005年。Bowden的丈夫单独为家庭住宅再融资,以偿还原有共同抵押贷款;Bowden没有签署新票据,但她在住宅中的所有权权益仍受抵押约束。夫妻离婚后,丈夫通过权利转让契据把自己的房产权益转给Bowden,随后申请破产。相关抵押贷款自2010年起未偿还,并在贷款人后来启动止赎程序前已经到期。
贷款人及其继受方曾多次寻求止赎。2012年的止赎判决只认定丈夫承担个人债务责任,Bowden未被列为承担债务者。后来,她在缅因州法院取得宣告性判决,确认自己不承担个人债务责任,但其房产权益仍受抵押约束。
在后续止赎程序中,U.S. Bank向Bowden及其丈夫发送了缅因州法律要求的通知。法院审查后发现,通知把本金错误标注为“Payments”,未严格遵守相关格式和措辞规定。Bowden据此反对止赎。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支持她的简易判决,认定即便没有签署借款票据,只要其房产权益受抵押约束,她仍属于有权获得法定通知保护的权利人。
第一巡回上诉法院随后维持原判。法院认为,缅因州的止赎通知要求在贷款到期后仍然适用,也适用于未签署借据、但房产权益受抵押约束的配偶;先前针对借款配偶作出的止赎判决以及长期拖延付款,都不会消灭后者的通知权利。按照适用于本案的法律,不合规的通知要求法院作出有利于该权利人的判决。
止赎的特殊危险在于,贷款人可以把未清偿的抵押债务转化为对住宅的执行,法院和强制执行机制最终会介入。通知是否准确、完整,决定房产权益人能否在房产被收走前了解债务并寻求救济。因此,法定通知不是无关紧要的格式要求,而是防止止赎在缺乏充分告知和纠错机会的情况下剥夺住宅权利。
这项裁定没有豁免仍未偿还的抵押贷款,也没有让Bowden个人承担该债务;它阻断的是贷款人依据该不合规通知推进止赎。对未签署借据的房产权利人而言,判决确认的是:没有签下借款票据,不等于可以放弃与住房相连的程序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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